为落实9月1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精神,根据《阿扶组发【2018】25号》文件要求,市疾控中心、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4个镇16个村(林场)建档立卡贫困户、享受本市扶持政策户、一般户等有饮用水安全隐患居民开展生活饮用水检测工作,为确保此次工作切实有效开展,市疾控中心主任谷跃军高度重视并做了周密安排。
9月1日中心工作人员开展采样及检验工作前期工作,9月2日中心工作人员,分成5组对天池镇、白狼镇、五岔沟镇、明水河镇及其村(林场)开展生活饮用水采样工作
中心检验室在收到样品后连夜开展水质检测,截至目前采集水样已送至我中心检验科,进行实验室检测,为保证饮用水水质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,在样本采集、运输、检测过程中,严格按照水样的采集与保存标准进行操作,为我市脱贫验收工作提供可靠依据。(吴婷婷)